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(de)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賃(lin)前(qian)雙方(fang)調(diao)研(yan)深度不夠,從而(er)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(ren)為租(zu)(zu)賃設備比較合(he)算,而實際(ji)施工中由于某些原(yuan)因致(zhi)使(shi)租(zu)(zu)賃時間(jian)延(yan)長或工作量增(zeng)加,導致(zhi)租(zu)(zu)賃費用大增(zeng);
由(you)于對施工機(ji)械性能不(bu)了解,從(cong)而使租賃設備(bei)形成大馬拉小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(qian)尚無設備租賃(lin)標(biao)準化格式合同文本,造成租賃(lin)合同不嚴密(mi),履行中發生糾(jiu)紛。
雙方在(zai)簽訂合同(tong)時,由(you)于(yu)對大型(xing)機(ji)械使(shi)用風險意識不強,合同(tong)缺乏準確性(xing)、嚴密性(xing),對設備返(fan)還(huan)狀況和完整性(xing)沒有(you)嚴格(ge)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(bei)操作人員隨機而來,但機械日常維(wei)修由誰負(fu)責在(zai)合同中(zhong)未說清(qing)楚(chu),造成設(she)備(bei)在(zai)現場(chang)管理不善,使設(she)備(bei)租、管、用(yong)脫節。
租賃設(she)(she)備進入(ru)施(shi)工現場后,承租方對(dui)設(she)(she)備的使用管理不善,施(shi)工方案不完(wan)善和未制定租賃設(she)(she)備現場管理辦法,致使設(she)(she)備閑(xian)置,降低(di)使用效(xiao)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租賃公司,還(huan)不可對合同(tong)馬虎。否則后期出現(xian)問題將是一個很(hen)大的(de)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