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(ru)下:
1.租賃前雙方調(diao)研深度不夠(gou),從而造(zao)成決策失誤(wu)。
如事前(qian)認為租賃(lin)設備(bei)比較合算,而實際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賃(lin)時間延長或工作量增加(jia),導(dao)致租賃(lin)費用大增;
由于對施工機(ji)械性能(neng)不了(le)解,從而使(shi)租賃設(she)備形成大馬拉小(xiao)車而增加(jia)了(le)費用。
2.目前(qian)尚(shang)無設備租賃(lin)標準化格式合同文本(ben),造成租賃(lin)合同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簽訂合(he)同時,由于對(dui)大(da)型機械使用風險意識不強,合(he)同缺(que)乏(fa)準確性(xing)、嚴(yan)密性(xing),對(dui)設備返(fan)還狀況和完整性(xing)沒有嚴(yan)格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(bei)(bei)操作人員(yuan)隨機(ji)(ji)而來,但(dan)機(ji)(ji)械日(ri)常維修由誰負責在合同中(zhong)未說清楚,造成設(she)備(bei)(bei)在現場管理(li)不善,使設(she)備(bei)(bei)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備(bei)(bei)進入施(shi)工現場后(hou),承租(zu)方對設備(bei)(bei)的使用(yong)管(guan)(guan)理(li)不(bu)(bu)善(shan),施(shi)工方案不(bu)(bu)完善(shan)和未制定(ding)租(zu)賃設備(bei)(bei)現場管(guan)(guan)理(li)辦法,致使設備(bei)(bei)閑置(zhi),降低使用(yong)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(shi),不僅要選擇好租賃公司,還不可對合同馬虎。否(fou)則后期出現問題將是一個很大的(de)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