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(cun)在的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賃前雙方(fang)調研深度不夠,從(cong)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(ru)事前認為租(zu)賃(lin)設備比較合算,而(er)實際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(zhi)使租(zu)賃(lin)時間延長或(huo)工作量增加,導致(zhi)租(zu)賃(lin)費用大增;
由(you)于對施(shi)工機械(xie)性能不了解(jie),從而使租賃設備(bei)形(xing)成大馬拉小車(che)而增加(jia)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(she)備租賃標準(zhun)化格式合同(tong)(tong)文本,造成租賃合同(tong)(tong)不嚴(yan)密(mi),履(lv)行中發生糾(jiu)紛。
雙方(fang)在簽訂(ding)合同時,由于對大型機械(xie)使(shi)用(yong)風險意識不強,合同缺(que)乏準確(que)性(xing)(xing)、嚴密性(xing)(xing),對設(she)備返還狀況(kuang)和完整(zheng)性(xing)(xing)沒有嚴格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員隨機而來,但機械日常維修由誰負(fu)責(ze)在(zai)合(he)同中未說清楚(chu),造成設(she)備在(zai)現場管理不(bu)善,使設(she)備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賃(lin)設備進(jin)入施工(gong)現場后,承租方對(dui)設備的使用管理不善,施工(gong)方案不完善和未制定租賃(lin)設備現場管理辦法,致使設備閑置(zhi),降低使用效率(lv)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(jin)要選擇好租(zu)賃公司,還不可對合(he)同(tong)馬(ma)虎。否則(ze)后期出現問題將是一個(ge)很大的麻煩(fan)。